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公 告
(2021)魯71民初56號
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立案受理原告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與被告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一案。訴訟過程中,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間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聯系人:閻曉亮
聯系電話:0531-82421646
聯系地址:濟南市槐蔭區煙臺路1999號
附:1.民事起訴狀.pdf
2.調解協議.pdf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