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王炳申

王炳申,生前系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因長期勞累過度,2023年1月30日不幸因病去世,享年55歲。在法院工作35年間,作為基層一線的“小案法官”,所辦案件大多是與群眾息息相關的小案。多年來,他堅守初心使命,恪守為民情懷,樹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理念,把一件件小案辦成民心案、和諧案、精品案,辦出了大民生、好效果,實現了零投訴、零上訪,被群眾親切稱為“布鞋法官”,還曾因孤身一人勇擒兩名搶劫殺人犯被省法院榮記一等功,贏得了領導同事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他去世后,1000余位親朋、律師及社會各界人士自發現場送別,網上悼念刷屏。《法制日報》《人民司法·天平》等媒體報道他的先進事跡,閱讀觀看量超過50萬人。曾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濱城區優秀共產黨員等。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濱州中院、濱城政法委分別作出向王炳申同志學習的決定。
一、牢固樹立理想信念,“小案”法官彰顯政治忠誠
努力提高政治站位。王炳申同志在其入黨志愿書里寫道:“無論何時何地,我都自覺在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當祖國和人民需要的時候,能挺身而出,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他認真學習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政治學習,提高理論素養,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連續兩屆擔任黨支部書記,引導青年干警向黨組織靠攏。擔任庭長后,每次都主動將評先評優機會讓給青年干警,激勵干警成長。
挺身而出見義勇為。1990年,在張集法庭擔任書記員的王炳申路遇三名歹徒持刀搶劫群眾。面對突如其來的危險,他毫不猶豫沖上前,冒著生命危險,赤手空拳擒住兩名歹徒,在同行村民的配合下報警,后將逃竄歹徒抓獲。經審訊,該犯罪團伙在公路邊實施搶劫作案7起,打死1人,打傷7人。后王炳申同志被山東省高級法院授予一等功。
絕對服從組織安排。王炳申永遠將黨員法官身份牢記心頭,聽黨指揮、服從大局。他先后在濱城法院13個部門任職,無論從審判一線到綜合部門,還是從書記員到庭長,都把工作放在首位,不計個人得失。2019年王炳申從杜店法庭庭長改任民一庭庭長,680件舊存案件,加上新收的1200件案件,是民一庭任務最重的一年,他帶著同事加班加點地干,年底實現良性循環,人均結案200余件且無一投訴。他視審判事業如生命,在生命的最后,躺在病床上放不下的仍是未辦完的案件。
二、有力踐行“小案事不小”,“小案”體現大民生
以“小案”促進基層和諧。王炳申同志將案件質量視為司法公正的生命,認為小案子里有大民生。他經常說:“咱辦的不僅僅是案子,更是別人的人生。”他用“細致、嚴謹、公正、親民”的方法帶頭辦理了幾千起小案。審判中,他運用特有的周到細致去處理每一起糾紛,充分體諒當事人處境,做好庭前調解疏導、庭中明辨是非、庭后釋法析理工作,盡最大努力案結事了。
以“小案”保護群眾利益。他常說:“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咱辦案子不能有私心。”他常常利用午休及節假日休息時間,帶領年輕干警主動進社區開展訴前調解等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因為他平時愛穿布鞋,行走于田間地頭,到訪百姓千家,深入基層調查調解,群眾親切地稱他為“布鞋法官”。他盡最大努力查清案件事實,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實質解紛。
以“小案”推動行業治理。2021年前后,濱城法院受理批量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王炳申發現,涉案保險費率雖在銀保監會批準同意的保險費率范圍內,但仔細計算后,當事人一筆貸款的融資成本包括貸款利息、罰息復利、保險費,實際負擔沉重。考慮到案件的輻射作用,他堅持調解,并召開全市保險公司現場會,在銀保監會批準同意的保險費率沒有作出調整的情況下,各大保險公司對保險費作 出讓步。目前該院大部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均以調解方式結案,大大減輕了借款人的融資成本。
三、認真落實“小案不小辦”,“小案”辦出好效果
在“小案”辦理中實現“三個效果”。他始終將司法辦案工作主動融入大局、服務大局、保障大局,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2019年國慶前夕,他主動認領、帶頭辦案,審理了涉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系列案,經三次庭前會議、兩次庭審,為28名集體起訴勞動者追回經濟補償金100余萬元,并且督促被告自動履行判決義務,避免了判決打“白條”,該系列案件圓滿化解,營造了安定的社會環境。
在“小案”辦理中提煉出全國精品。他注重深度鉆研,深度挖掘新類型案件,出精品、做示范。庭里審理的孫某訴某通訊公司電話營銷侵犯個人隱私權一案,他敏銳地感到這個案件非常具有代表性,對推進社會法治建設具有很強的示范指引作用。庭審前,他一再囑咐承辦人要控制好庭審,制作文書時,他與辦案團隊一起研究寫作思路,力求將事理說清、情理說明、法理說透,該案入選全省法院民法典“五個一百”宣傳活動優秀庭審和全省法院優秀案例分析,今年入選全國法院民法典適用典型案例。
在“小案”辦理中總結出工作方法。他隨身攜帶一個小本子,隨時隨地記錄想到的辦案思路、工作事項和心得體會,再手機拍照發給庭里干警,這種工作方法形成習慣,慢慢地被同事成為“口袋法官”。王炳申曾獨自在監察室工作5年,期間他不斷總結監察工作經驗,他認為:“化解投訴,要迅速找到切入點和突破口,這個過程會觸及被投訴人的敏感神經,要理解要寬慰。”任職監察室期間,投訴舉報全部辦結,無一冤假錯案。
四、始終堅守質樸廉潔,“小案”練就硬作風
堅持廉潔辦案。正確處理與律師、親朋、同事間關系,嚴格遵守“三個規定”,不為“面子”觸碰法律底線和紀律紅線,自覺凈化個人朋友圈。幾年前,其親哥因車禍涉案找其幫忙,王炳申果斷拒絕,并讓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最終,雙方庭外和解。堅持警示教育常態化,經常扯袖提醒身邊干警:“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千萬不要在廉潔問題上犯錯誤”,告知他們“辦理任何案件都不能違背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堅持質樸生活。生活極其簡樸,不講排場、不求虛名,常年布鞋素衣,家里只有沙發、茶幾、餐桌和三張木頭床等最基本的生活起居用品,家具的唯一一張書桌是找人幫忙打的,書桌只有一米長、50公分寬,唯一的一輛汽車是多年前為了回老家探望老人方便買的二手車。
堅持嚴謹作風。送達文書一筆一劃親自填寫,每份判決書一字字、一句句地校對,大到事實陳述、釋法說理,小到標點符號、遣詞用句,他都反復琢磨、一一修改。他所負責的庭室工作及各項辦案指標一直走在全院前列,他所在的庭室被評為全省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優秀婦女維權崗和全省法院三零競賽活動優秀單位等。